大富当家(下) 第33章

  暖阁中,眼前的人是自己心爱的,只有小俩口的世界美满无比,不过两人把丫头们都撵出去,不是为了你侬我侬,只见夫妻俩头抵着头,各自拿了一枝毛笔,凤诀在纸上画着什么,还没等他画好,于露白就把纸转向自己又添了什么,她未添完,凤诀又把纸转向自己,再横加几笔。
  两人就这样你来我往,坚持己见,写来写去,画来画去,加加减减……小夫妻每天就忙着研究那张纸,就这样直到腊月二十八,衙门封印的前一天终于定案,凤诀匆匆披上凤羽金锦轻裘,急忙的出门去了。
  于露白倒头就睡,醒来后懒洋洋的让邹婆子给她煮鱼汤喝,鱼汤喝完,又吃了几块小点心,凤诀回来了。
  “我让邹婆子给你炖了香菇鸡汤,要不要喝一点?”她虽然不是个凡事完美的贤妻良母,但也记得凤诀是不吃鱼的,若是自己想吃鱼的时候便让厨房另外替他准备别的汤品。
  “不急。”让他喘口气。
  于露白吃饱喝足,这会儿倒是知道要给从外头归来的相公倒杯热茶。
  凤诀满足的吁了口气。
  “图纸交出去了?”她问。
  “我和乔童把每个细部都再透彻研究过一遍,觉得可行,这才送出去的,接下来就是那些兵器监工匠的事了。”等他们把那东西造出来,只要出世,绝对是惊天霹雳的一响了。
  “这真是累人的活。”短期内千万不要再来一次了。
  凤诀颇有同感,痛快的喝了两碗鸡汤,吃了一支鸡腿,然后一头倒在床上就不肯动了。
  于露白替他盖上被子,放下帐幔,见他似已睡去,便轻手轻脚的出了暖阁,至于躺着的凤诀原想把娘子拉到床上来陪睡的,可惜手一碰到软床,全然失去了自主意识,只得听着于露白踮着脚尖的脚步声渐去渐远,心一安,沉入了无梦的世界。
  楠安伯府人心浮动,年味淡了不少,但是没心思过节的是几个主子们,而祭祖、送年节礼、收租、赶制过年新衣,这些能置之不理吗?
  当然不行,所以下人们不管内外院还是异常的忙碌着,该布置、该采买、该准备的,一样不能落。
  于露白更忙,属于她的铺子早在吃过腊八粥时就开始盘点,见掌柜,送年节礼和分红,给娘家长辈兄弟送礼,让手下人赶制新衣,按照下人的勤快与否分给红包,晚间还要忙那图纸。
  到了年三十,各式各样的点心堆成了小山,团圆饭是在怡人堂陪着凤老夫人用的,一起团圆守岁,小夫妻俩守到子时过去,年就到了。
  其实过年呢,也就这么回事,吃吃喝喝,喝喝吃吃,亲友互相登门拜年,又是吃吃喝喝,喝喝吃吃。
  咻一下,年就过去了。
  由凤诀和乔童联合设计的虎蹲炮和震天雷一鸣惊人,震撼了朝廷上下和军营,谁都想争取到这些神兵利器好壮大声势。
  震天雷设有引线,内有带钩的碎铁片,点燃引线后投掷出去,杀伤力非常巨大;虎蹲炮则是利用西洋的技术改良,带有耳炮和准距,可以调节射程,威力惊人,还有大小型之分,战场上可灵活调度运用,往后大鹏军就用这虎蹲炮取得许多场战役的胜利。
  皇帝龙心大悦,破格将凤诀从尚书左仆射拔擢成为相,既要管理国事,也是皇帝的私人顾问,乔童自然也高升,去了都察院,成为正二品的左督御史。
  同年四月,于露白的温棚推出了限量的极品牡丹花,一时之间造成大轰动,去年没抢到珍贵花井的贵人们纷纷砸下重金,拚命喊价,希望这回能抢得先机,得到那么一盆牡丹花,好展示出来显摆一番。
  可就算那些个有钱人抢得欢,于露白也不贪心,依照惯例,手头上的花卖完,铭谢惠顾,向隅者请明年再来。
  这一轮下来,让她赚得荷包满满满,就算三辈子坐着吃,躺着吃,跷着脚吃,都不虞匮乏。
  进入炎热的六月,于露白确定肚子里揣了个小包子,这让凤诀下定决心自请出宗。
  理由很简单,他早有自立门户的能力,不想、也没有义务继续养那些无底洞似,只进不出的亲人,更不想往后他的孩子有样学样,变成不务正业的纨裤子弟。
  族老们尽管千百个不愿意,但没有人敢骂他。
  谁敢骂一个当朝大丞相?
  凤诀出宗后没多久便重新立宗,也就是说从他以降,他的子子孙孙和楠安伯府的凤氏再没有半点的关系。
  他的这一世和妻子于露白相亲相爱,携手走了长长久久,夫妻一共生了五子一女,他也言出必行,实践了他只得一心人,白首不相离的承诺。
  这一生只有于露白一个妻子,白头偕老。
  ——全书完
  后记
  为爱重生 陈毓华
  因为天气热得叫人受不了,很果断的,去把长发剪了。
  友人说你怎么剪回学生头?(语气中带着抱怨,说长发好看,比较有女人味),我赏他一个白眼,你不知道热起来会要人命吗?(腹诽:还女人味?是酸菜味吧。)
  我记得以前学生时代剪的都是男生头(是我阿娘的杰作),因为我的头发天生带鬈,要是不把后面往上“噜”,就会变成一颗高丽菜爆炸头,所以从我有记忆开始,我的头都是我阿娘剃的。
  你如果一定要问为什么,其实也很简单,就省钱咩。
  家里四个小孩,若去给人家剪,那得花多少钱?当然是自己来!(我阿娘是全能女超人,几乎无所不能。)
  反对过吗?
  好像没有耶。
  我们那年代的小孩,就跟个小瓜呆似的,大人说什么就什么。
  反骨?那是什么东西?
  其实剪了头发以后很是后悔,后悔为什么没想到早点把三千烦恼丝给“喀嚓”,那一整个清爽啊,每天心情都美得不得了。(好吧,就算过了好些天,它又翘成鸡窝头,只能找来发夹夹上,偶尔还会偷偷从窗户上瞧自己两眼,心情还是粉美丽,一点都不受影响。)
  今年的夏天有很多开心的事,阳台上两株向侄女讨来的玫瑰花十分的争气,红艳艳的开了八朵花——自然是陆陆续续开的花,让我快要挂点的眼睛得到不少滋润。
  好,回过头说这本书。
  这本书,有一个很奇怪的开头,就是爱情。
  男主角是为了爱情而重生回来,为着不要让女主角等他等得花儿谢了(女主角成了老太婆,这本书还有谁要看?摔!)不过扪心自问,大头华还真想这么干。
  说它奇怪的是,男主角没有一般重生的人那么的无所不知,但是这样会有损男主角的英明神武吗?(看到我的食指在努力摇晃了吗?一点都不会。)
  还有这本书是为了一句诺言而爬了十多万字的,(阿华是白痴,下次千万不要这么干了,会把人折腾翻的。)
  最近脑浆耗损得很严重,需要补水、补浆,对沙发的渴望简直到了想投入爱人怀抱的那种层级,因此,誓言爬完手上这本,就要给它赖个天荒地老,海枯石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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