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野蹙着眉宇,试图唤回陈年的记忆。
「我三十一了,那三十岁的约定已经逾期失效。」
「阿野,我们是天秤座,婉儿是双鱼座,她小我们一岁,所以人家今年刚好三十岁。」
「那妳为什么要把她带回来?」他垮着俊脸。
「她是我公司的公关经理,我当然必须带着她一起回来。」
他抚着额头,这才记起陆晴和婉儿从高中开始就是同班同学,后来还一道出国念时装设计、成立品牌,一个担任设计师,一个则是行销公关。
阿野越是回想往事,越觉得这是一场摆脱不了的梦魇。
「不管了,反正我先送妳们回饭店!」
「我们要住你那里。」
「不行!妳们两个给我去住饭店!」他断然拒绝。
「为什么不让我住?」她笑得极为暧昧,用手指顶着他的胸膛。「是不是家里藏了不可见人的东西?」
「妳在胡扯什么?」他极力否认。
「听说你家有一个非常可爱的小女佣喔!」陆晴调侃着,看他的俊脸黑了泰半,心里愈是开心。
「妳……」他眼神凌厉地瞪着她。现在他百分之百肯定她是回来看好戏的!
「您好,这里是陆公馆。陆先生不在,有事请留话。谢谢您的来电--」陆晴学着心琦细声细气的柔嗓。
「这事妳不用管,我替妳们订饭店。」
「饭店的钱,全部都要你出。」
「好!」他咬牙道。
「若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为。」她顽皮地朝他眨眨眼。
阿野以最快的速度将两位艳姝送出办公室,并且亲自替她们订好饭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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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的街道上,古老的建筑,暗红镶着灰白的色调,有一种古朴的典雅之美。艺术馆前两侧葱绿的面包树遮蔽了南台湾的毒辣阳光。
夹道前全都是祝贺书法展的花圈和花篮,入口处放置着一张四方形长桌,上头铺了一层喜气的红巾,桌案上则放置着一本贵宾签名簿。
心琦穿着一身粉蓝色改良式旗袍,窄小的领口,细致的腰身,一头乌黑云秀的长发垂泻在腰上,系上一条同色的缎带,端庄清雅的形象就像是从国画里走出来的仕女,吸引了不少参观者的目光。
她坐在入口处的桌子前,挺直背脊,维持优雅的体态,但桌巾下的小手却不断用手机传着简讯。
在没有阿野陪伴的城市里,她觉得有几分寂寞。
虽然她还是会早晚接到他的电话,但和以往黏腻的时光比起来,距离让她的心有一点不安。
尤其,她清楚地感觉到这两个星期以来,他的生活明显变得忙碌,好像有接不完的电话、处理不完的公事,还有,他的脾气又变得更加暴躁了。
她陷入思绪中,倏地,一束鲜艳欲滴的玫瑰花跃入眼底。
她惊讶地抬起头,赫然见到陆野久违了的俊脸。
「你怎么来了?!」她惊呼道。
「想妳。」他一袭轻便的休闲服,将玫瑰花放入她的手里。
她掩不住幸福的笑意,站起身,请馆内其他的工作人员帮忙代班。
他坐在艺术馆旁附设的露天咖啡座下,看着她莲步轻移地朝他走来。
「我帮妳点了奶茶。」他主动替她拉开椅子。
「谢谢。你今天不忙吗?怎么有时间下台南?」
「想过来看看妳啊!瞧妳,穿旗袍还挺美的。」他配合地吹着口哨。
「还不是被我爸逼的。」
「我觉得挺不错的,有股书香门第的气质。」
「你又糗我!」她娇怨道:「明明知道我爸是书法家,我却写得一手丑字,都已经被他视为家族之耻了,你还有心情寻我开心。」
他捏着她俏挺的鼻尖。「我不闹妳,还喜欢我送妳的花吗?」
「很漂亮。」她欢喜地环住他的臂膀。「还有,我爸要我谢谢你送来的花篮。」
「妳跟伯父提到我了吗?」
「没有,我说你是『男人志』的总编,也是梅笙的同事。」
谈到梅笙就让阿野想到一个头痛的问题。
打从上星期张婉儿和陆晴出现在公司里,引起了一阵轩然大波后,他就忙着灭火,消毒任何有关他和张婉儿的传闻,就怕远在台南的心琦听到一点蛛丝马迹。幸好,梅笙还挺有义气的,没有泄漏半句。
「我爸要我办完这一系列的书法展后,就留在他的书法教室工作,怎么办?」她懊恼地向他求援。
阿野的心中闪过一丝自私的念头──这倒是安置心琦的好方法。总不能让她回台北和张婉儿狭路相逢吧?
尤其这几天,陆晴软硬兼施地要他把得力助手乔治和小杜外借给她,担任她时装秀的摄影师和造型师,并且退掉饭店的房间,占据了他的书房和客房,进行商讨的工作。
他若是拒绝,她则会努力制造机会让他和张婉儿单独相处,逼得他只好硬着头皮答应。
「妳爸应该很想念妳,舍不得妳离开。」
「才怪!我大学四年还不是一个人住在外面,他那时怎么不想我?」她像个闹着别扭的小孩般。
「那时妳要念书,离家是天经地义的。」
「说得也对。」她点点头。「但是如果我留在台南工作的话,那我们岂不是要谈远距离恋爱吗?」
骗个老婆回家疼 第27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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