虚凰真凤 第1章

  序
  初生之犊  阿辛
  打从第一部小说的故事情节浮上脑海,距今约有八年左右,在这几年间,我的青春不但渐渐逝去,脑袋瓜里还爬满了像毛毛虫一样数不清的故事情节。
  在两年多前,这故事里的两个主角早就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,只是迟迟未向众人发喜帖,而让他俩当了两年多的隐形情侣。而今,总算让他们两人的恋情公开于世,再也不用偷偷摸摸地同居。
  不过,比他们可怜、硬是被我“暗盖”起来的恋人,更是不计其数。没想到他们这些后期人物竟比早期的主角更早脱离“黑暗时期”;为了这件事,我也自我反省了好久。不过,错误既已造成,那就错下去吧。
  他们两人的故事虽早就完成,却也是历尽千辛万苦才公诸于世。这话怎么说呢?话说在我第一次将它完成时,却发生了篇幅过长的糗事,只能努力删除一些情节,好加在在修改后,并没有影响到故事结构。
  似乎是脱离学生时期太久,都快没有文学素养,常常在描述时,都得绞尽脑汁、抠破头皮才能挤出辞句。
  到了要写序文之时,更是伤透脑筋,甚至会不知所云,真是悲惨。
  不过,这倒是颇符合我的性格。
  漫画、小说与电脑是我的最爱,但对连画个小叮都可能将他画成雪人的我,怎么可能走上漫画家之途,当然就只有猛K漫画过过瘾啦;至于电脑呢,对我而言是比画画容易很多的东西,当然我指的不是专精,资讯这种学问是博大精深、推陈出新,我怎么可能专精,只能找自己能上手的来做;至于小说,嘿嘿,虽然我的文笔不怎么样,但太爱想象另种人生也就割舍不掉,所以只好硬着头皮将脑袋瓜中的故事写成册。
  楔子
  “西门全能馆”,是近年来开设于台北市东区的一间小店,怎样的一个小法呢?它只占建筑大楼转角处一个小小、小小的位置,里面只有一张小办公桌、一组三人座位的小沙发。办公桌的左侧墙上有面留言板,前方角落处则放着一张小茶几,上头有一个小火炉,小火炉上摆了茶壶,仅仅只有如此。
  西门全能馆虽号称为馆,充其量不过是间小店,既非武馆、亦非茶馆,取其名为“馆”,只因听来顺耳。
  而它既号称“全能”,就是因为它的工作范围无所不包、无所不做,当然杀人放火这种事就另当别论;不过根据店主人所言,只要“价钱合理”,这也可以考虑,但至目前为止,似乎还没有什么价钱合理的这种案子。
  在它所接的案子中也包含了不少大案子,而且办事效率是好得没话说。因此它的好名声便传开来,但由于收费不低,并非一般普通人所能负担,因此会找上它的多半是有钱有势的富贵人家。
  至于收费标准则依案子轻重来评断,曾经接下最便宜的案子是五万元,而案子打从一接手到完成充其量不过短短的一个钟头,五万元便信手拈来,轻松得不得了。
  噢,不该说是五万元,实际上的数目是六万元,其中一万元是订金。这是西门全能馆的“规定”,案子本身的收费归收费,订金是订金。订金收费的标准是案子的一至两成,不二价,且不收支票只收现金,以事先付款为原则,钱到好办事,这是规定,没条件可谈。
  由于办事效率极高,又具隐密性,跟委托人只有在办正事时相见,出了工作范围就如陌生人,完全替委托人保密,从不向任何人泄露。由于这些原因,它的风评极好,所以识货者、稍有闲钱的人,都宁愿将事情交给西门全能馆来做。
  这些年来,它也赚了不少钱,但为何它的店面永远只是这么小?根据店主人的说辞──这只是谈事情的地方,一丁点地方就够了,何况在台北市,地价太高,还是省点好。
  西门全能馆不但店小,其员工不包含老板只有五人。老板西门寺扬,员工是他的两个儿子──哥哥西门煜舒、弟弟西门煜玺,及“灰鹰”、“青鸩”、“苍鹫”。而除了西门兄弟身份较为公开外,另外三人的身份则对外隐瞒,因为这只是他们的副业,为了不影响他们的正业,所以都不称其真名,即使是在私底下。
  既然这三人都有称号,西门兄弟二人当然也有,西门煜舒──白鸶,西门煜玺──黑鸷。这几种鸟类除了鸶之外,皆属凶恶类的飞禽,而他们五人皆以称号来叫唤彼此,至于老板西门寺扬的工作与“五禽”有别,他只负责接案并不办案,所有人都称呼他为“老爹”。
  那么他们所赚来的钱如何分配呢?订金方面当然是由老板私吞,案子的价钱则八二分帐,八当然是办案的人,而二呢则是老板的份。
  黑鸷的人生观有三大爱──爱惜自己的生命、爱钱、爱吃,因此他除了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外,他人的命是一概不管,就算所接的案子是要他当保镖,必须顾及雇主的性命,他仍然会以自己的生命为优先顺序;说穿了,他就是那种宁可他弑天下人、不可天下人伤他一根寒毛的人。
  对钱,他往往只有进、没有出,钱一进他口袋就像掉入深渊,绝无拿出去的可能!想打死他并非易事,因他爱惜自己的生命,所以只要是列入武功方面的技能他几乎是样样精通,连枪法也堪称一流。像这样身怀各种绝技的厉害角色,能有几个人动得了他?在这方面,他自己倒也是挺自负的。
  再来就是吃。他绝不挑食,只要能吃的,管他是天上飞的、水里游的、地上爬的,他全都来者不拒。而且他只要听到有哪间超市、哪间百货公司举办促销试吃,只要有空闲他往往是不落人后。几次下来,几间大大小小的百货公司、超市都被迫不得不认识他。
  令人奇怪的是,没有人会撵他走、也不会赶他,因为看他吃东西的模样,摆明就是在告诉人家这个东西好吃,因此不但帮忙促销食品,更曾有存货不足的情形发生。所以,有哪间店愿意轰走这财神爷,甚至只要有促销活动,那些店反而会付钱请他来吃给客人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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