煞到长毛罗密欧 第3章

  「别这么伤感嘛!」看到他落寞的样子,女性的本能就想安慰他。「今朝有酒今朝醉,只要有我在的一天,绝不让你感到寂寞。」
  他不能说不感动,这个初见面的女孩,连他在感伤什么都不知道,就说要帮他,真的让他觉得好窝心。他不自觉地又笑了,但是因为胡子的关系,看起来只是动了动嘴巴。
  「对了!你留这么多胡子,不觉得不方便吗?像现在吃饭就会把胡子弄脏了。」
  「习惯了也不觉得,反正有胡子是吃饭,没胡子也是吃饭,既然都是吃饭,那有没有胡子有什么关系。」
  齐雪儿皱超眉头,怎么他讲了这么长一串,一个字一个字分开来她听得懂,合起来却是完全不明白呢?
  「算了,我还是吃饭吧!」她放弃了胡子和吃饭的关联性,正如他所说的,没有胡子的她也是要吃饭。
  吃完饭后,她回到房间正好接到苏伟同的电话。
  「还生气吗?」
  「你放心好了,我不是那种心胸宽大的女人,一定会将你的一『挂』之仇牢牢记住的。」
  「那我可槽了。」电话那头传来一阵苦笑。
  「对了,你是怎么和那个马克翔认识的?」凭她表哥这种自命正义的八股书呆子,她真好奇他打哪里认识这么鲜的人物。
  「我们是国中到大学的同班同学。」
  「原来是『青梅竹马』呀!不过想不到他长那副德性,人倒是挺不错的。」
  「我可先警告妳,和他做朋友可以,但是别胡思乱想,他可是个危险人物。」
  「哎呀!你放心啦!你当我这么没格吗?只要是公的就行?你表妹我眼光可高得很,男人和女人一样,外在绝对比内在重要,我是宁缺毋滥,打死我都不会看上他的。」
  「那最好。」苏伟同可不敢相信她的保证,不过她的说法有点奇怪,什么叫外在比内在重要?「反正记住我说的,还是和他保持点距离比较好。」
  「知道啦!」齐雪儿对着电话做鬼脸。「没事了吧?没事我要挂了。」
  「没事了,再见,要记得哦!」
  齐雪儿不客气地挂上电话。说到她这个表哥真是男人身体女人个性,比她妈还啰嗦。亏他是和马克翔一起长大的,一会儿听到人家回来的消息竟然高兴地挂她电话,这会儿又再三叮咛要离人家远点,还把人家说成危险人物。哼!她齐雪儿就是不信邪,愈是禁止她做的事,她愈想试试看。她倒要瞧瞧马克翔究竟会有多危险?
  ***
  齐雪儿好奇地看着马克翔擦地板、整理床铺,换新窗帘。三更半夜不睡觉这么勤奋的原因是由于齐雪儿的坚持,马克翔不得不放弃自己原来的房间,另觅新房间。而答应表哥好好照顾房子的齐雪儿小姐,由于天性大而化之(其实是懒散),除了她用到的房间,如卧室、客厅、浴室等,其余-律-视同仁地任其自生自灭,不过就算是她使用的房间,也是如狗窝般凌乱不堪,因此这栋房子最好的写照就是——金玉其外,败絮其内。
  「你对做家事挺有一手的嘛!」这是齐雪儿袖手旁观后下的结论。
  「还好啦!因为受过良好的训练。」
  「训练?我知道有新娘学校,难道也有新郎学校吗?」齐雪儿不解。
  「怎么可能,」马克翔哈哈大笑。「我指的训练是我在流浪时曾为了旅费在旅馆打过工,整理房子的方法就是从那里学来的。」
  「打工?你有这么大的房子还需要为了旅费打工?」这房子包含花园在内少说也有上百坪,以市价计至少也值个好几千万,这样子的人会为了旅费到处打工?
  「这房子是大没错,可是并不是大就值钱,房子位在住宅区内,既当不成黄金店面,更别说钻石三角窗了,要盖成公寓又嫌坪数太少,有钱买得起当住家的人又不屑买,他们会干脆买在阳明山上,视野好、风景佳,空气又新鲜,何必在这里闹中取静。」
  「那你怎么这么笨,买在这里?」这齐雪儿说话当真不客气。
  「这房子不是我买的,是我爸买的,三,四十年前地很便宜,一坪才一、两百元。他本想买大一点,可以三代同堂,五代同欢,一家子住在一起热闹又兴旺,哪晓得命短,早早就回老家报到,只留这楝房子给我作纪念。我一个人住实在冷清,可又舍不得卖,只好一直放着,所以这一路流浪都得自力自强、处变不惊了;而且既是去流浪,吃好,穿好又住好岂不奇怪,其实到处打工也不是很累,还可以学到很多东西,是很好的人生体验。」
  「说得也是。」齐雪儿赞同地点点头,「那做菜也是在那里学的吗?」一想到他精湛的厨艺,她就快流口水了。
  「那是一个义大利老太太教的。」
  「你去过义大利?」
  马克翔摇摇头。「我不知道,我只记得那位老太太是义大利人,至于那时是不是在义大利我一点印象都没有,」
  「怎么会?」齐雪儿纳闷得很,怎么会有人对自己在哪里都不晓得?难道是路痴,所以才会花了十年的时间才回到家。
  「因为地名对我而言一点意义也没有。这十年来我一直觉得很空虚,灵魂像是翼在头顶上,看着身体漫无目的从英国开始,我一条街一条街地走,这十年来也许真把整个欧亚大陆都走遍了也说不定;我只是凭着一种生物本能,累了就睡,饿了就吃,再美,再如诗如昼的风景都只是我眼前一个模糊的影子。有一阵子简直跟行尸走肉没两样,有种人生苦短不如归去的感觉。」他顿了一下,续说:「幸而这一路上碰到不少人,他们对我的帮助很大,当然有一些看我不顺眼就拳打脚踢的家伙,但大部分的人都是很好心的。他们收留我,让我有地方可以休息,和我谈话、鼓励我面对自我,使我深深感动。但他们能给我的温暖有限,我的心还是常常处于孤寂寒冷的状态,就像追日的夸父一样,我的心底有个声音催促我不停歇地走下去,追寻我生命中不知所在的太阳,直到我倒下为止。我就这样走着,有一天走到香港,看着身边和我相同发色,肤色却完全不能沟通的人,突然间想起了台湾;可是我还在犹豫,就在天星码头看着船进船出,我看了一天,第二天就买了机票回来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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