满洲国妖艳――川岛芳子 第36章

  灯很暗。
  囚衣也是灰色的。
  有的房间囚上二三十人等。
  芳子是个问题人物,她单独囚禁,住的地方,去年死过人,这死在狱中的女犯犯杀害情敌的罪。
  小洞穴给送来菜汤、玉米面窝头,非常粗糙。芳子接过,喃喃:
  “想起皇上也在俄国受罪,我这些苦又算什么呢?”
  她蹲下来,把窝头咬了一口。又冷又硬,粉末簌簌洒下,与昔日繁华相比,简直是天渊之别。从没想过蹲在这儿,吃一些连狗也不搭理的东西。
  ——但她仍满怀希望地望向铁窗外,她见不到天空。终有一天她会见到。
  脱离这个嘈吵不堪的地方。
  嘈吵。
  什么人也有:汉奸、杀人犯、烟毒犯、盗窃犯、盗墓犯……,这些女人,长得美长得丑,都被划作人间的渣滓吧。关进来了,整日哭喊、吵闹、唱歌、跳舞。呻吟。又脏又臭,连件洗换的衣服也没有。
  不过苦子觉得自己跟她们不一样。
  她们是一些卑劣的,没见过世面的犯人,一生未经历过风浪,只在阴沟里鼠窜,干着下作的勾当。
  她瞧不起她们。
  针尖那么微小的事儿也就吵嚷了一天,有时不过是争夺刷牙用的牙粉。
  芳子在狱中,仍有她的威望。总是喝住了:
  “吵什么?小眉小眼!”
  她发誓如果自己可以出去的话,死也不要再回来。
  不知是谁的广播,在播放一首歌,《何日君再来》,犯人们都静下来。
  何日君再来?
  呜咽如克叫的尖寒。
  劳子缓缓闭上眼睛,听着这每隔一阵就播放着的歌——也许是牢房中特备的镇痛剂。
  四下渐渐无声。
  摆在显赫一时的“男装丽人”面前只有两条路:默默地死去,或是默默地活下去。
  “劳子小姐!”
  她听到有人喊她。
  张开眼睛一看,呀,是律师来了。劳子大喜过望:
  “李律师!”
  他来了,带来一份文件,一定是她等待已久的礼物。
  芳子心情兴奋,深深呼吸一下,把文件打开,行一行,飞快看了一遍,马上又回到开端,从头再看一遍:
  川岛芳子,即华裔金堂辉,乃肃亲王善者的第十四王女。只因鄙人无子,从芳子六岁起,由王室进至我家,于大正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正式成为鄙人之养女。…
  芳子脸上种情渐变。
  继续看下去:…自幼即被一般日本人公认为日本国民之一员。
  她不相信!
  又再重看一遍,手指用力把文件捏紧,冒出冷汗。
  她朝夕苦候的户籍证明是这样的?
  ——并无将出生年份改为大正五年,也不曾说明她是日本籍。
  一切“似是而非”。
  这不是她要的!
  芳子陡地抬头,惶惶地里定李律师。不但失望,而且手足无措:
  “并没有依照我的要求写?——我不是要他写真相,我只要他伪造年龄和国籍,救我出生天!”
  李律师满目同情,但他无能为力:
  “川岛浪速先生曾经与黑龙会来往,本身被监视,一不小心,会被联合国定为战争罪犯。他根本不敢伪造文书。现在寄来的一份,对你更加不利。”
  “但他已经八十多了——”
  “芳子小姐,我爱莫能助。”
  芳子色如死灰,顽然跌坐,她苦心孤诣,她满腔热切,唯一的希望。
  这希望破灭了。
  她好像掉进冰窟窿中,心灰意冷,双手僵硬,捏着文件。一个人,但凡有三寸党的一条路,也不肯死,她的路呢?
  她第一个男人。
  芳子不能置信,自牙缝中进出低吟:
  “奇怪!一个一生在说谎的人,为什么到老要讲真话?真奇怪!”
  她萎谢了。凄酸地,手一会,那户籍证明文件,如单薄的生命,一弃如造。
  一九四七年十月二十、日,午前十一时十五分,法官宣判:
  “金壁辉,日名川岛芳子,通谋故国,汉奸罪名成立,被夺公权终身,全部财产没收,处以死刑。”
  宣判的声调平板。
  闻判的表情水然。
  芳子默默无语,她被逐押牢房时,身后有听审群众的鼓掌和欢呼。
  她默默地走,这回是深院如海的感觉了。一室一室,一重一重,伸延无尽。
  芳子知道自己走不出来了。
  瘦小的背影,一直走至很远…
  掌声欢呼微闻,重门深锁,显然而止。
  忽地怀念起北平的春天。新绿笼罩着城墙,丁香、迎春花、杏花、山樱桃…,拥抱古老的京城。亭台楼阁朱栏玉砌,浴在晚霞光影,白天到黑夜,春夏秋冬,美丽的北京城。
  她翻来覆去地想:
  春天?明年的春天?过得到明年吗?
  不可思议。
  也许自己再也见不着人间任何春天了。她是一只被剪去翅膀的凤蝶,失去翅膀,不但飞不了,而且丑下去。
  关在第一监狱这些时日,眼窝深陷,上门牙脱落了一只,皮肤因长久不见天日而更加白哲,身材更瘦小了,一件灰色的棉布囚衣,显得宽大。强烈地感到,某种不可抗拒的命运向她袭来。但她一天比一天满不在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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